三安光电获得417万专利损害赔偿金

三安光电(证券代码:600703)在2025年半年报中,对于公司业务类型、利润构成和来源等情况的说明中,唯一一项超过100%增幅的是营业外收入一项,从上年同期的300万元变成720多万元。

三安光电在解释这一情况时表示:
“8、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,175,658.41元,主要系本期收到专利诉讼经济损失赔偿金所致;”
也就是,三安光电通过专利诉讼获得了一笔417万元的专利损害赔偿。但是三安光电并未公布,这笔收入到底是谁支付的。
通过互联网搜索,近年来三安光电与华灿光电之间的专利诉讼是有公开报道的。
2020年9月,三安光电起诉华灿光电侵犯两件专利ZL201210286901.2和ZL02142952.9,并索赔8000万,涉及半导体发光器件。
此后,华灿光电使用了“以战止战”的策略,同样反诉三安光电侵犯两件专利,涉及“高压发光二极管芯片”和“发光二极管外延片及其制造方法”,同样将索赔额锁定在8000万元。

但是几年过去了,双方之间的专利诉讼就没有后面结果,外界已经无法获知双方之间专利诉讼的案件情况了。
因此,也很难直接将三安光电半年报中的417万专利损害赔偿,与这起案件直接关联起来。
就在大家以为双方之间的专利纠纷已经散场之际,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条新信息,直接将两家公司间的纠纷再次呈现出来。
根据安排,国家知识产权局定于2025年11月12日在第十九审理庭,公开审理华灿光电对三安光电在2020年起诉华灿光电索赔8000万的其中一件专利——ZL02142952.9——的无效宣告请求。
这已经是这件专利被第三次发起无效挑战了,在2021年和2022年,国家知识产权局曾先后作出过两次无效决定。无效请求人都是华灿光电,结果是2021年维持有效,2022年部分无效。最终华灿光电并未能将三安光电的这件专利无效掉。


同样,对于三安光电另外一件向华灿光电索赔的专利ZL201210286901.2,在2021年时,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曾作出两份无效决定,结果均是维持有效。
也就是说,如果双方还在诉讼程序中的话,那么侵权风险依然未能解除。
本案案中,ZL201210286901.2专利无效程序中,代表三安光电的机构是汉坤律师事务所,代表华灿光电的是己任律师事务所。在ZL02142952.9案中代表三安光电的机构是汉坤律师事务所,代表华灿光电的是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。

